電氣繪圖的基本原則
1. 原理圖一般分為:電源電路、主電路、控制電路、信號電路、照明電路。
(1).電源電路畫成水平線,相序由上而下排列,中性線和保護地線畫在相線下面。
直流電源正極在上,負極在下。
(2).主電路是受電動力裝置及保護器,畫在原理圖左側(cè)。
(3).控制電路、信號電路、照明電路繪圖時要跨在兩相電源線之間,依次垂直畫在右側(cè)
耗能元件(線圈、燈)畫在電路下方,電器觸點畫在耗能元件上方。
2. 原理圖中各電氣觸點按常態(tài)畫出。
3. 原理圖中電器按照統(tǒng)一國家標號畫出。
4. 原理圖中同一電器的各元件按其作用分畫在不同電路中,必須標以相同文字符號。
5. 原理圖中對有直接電聯(lián)系的交叉點應(yīng)用小黑圓點表示。 |